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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发材料有限公司 融汇大厦(17F-18F)办公楼办公家具采购询比价公告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5-04-27

第一章   询比采购邀请

  武汉城发材料有限公司(采购人)对融汇大厦(17F-18F)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用询比采购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1、项目名称:融汇大厦(17F-18F)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报名要求: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文件一份(包含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武汉经济开发区春晓路6号武汉城发材料有限公司1720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武汉城发材料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接 收 人:程羽一

  联系电话:13545046699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晓路6号

  采购人:武汉城发材料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4月27日

第二章 询比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询比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叙述的项目。

  2.项目概况:武汉城发材料有限公司融汇大厦(17F-18F)装修,购置办公家具所涉及的办公室需新增班台、班椅、沙发、茶几、文件柜、会议桌等一批办公家具。

  3.资金来源:自筹。

  4.服务工期: 3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资质要求: /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本项目的供货业绩。

  4.项目负责人要求: /

  5.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报名.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报名(按递交报名资料登记的先后顺序)。(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8.其他要求: /

  三、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

  1.询比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询比采购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商务部分(详见第三章),主要包括: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2.报价表(详见第三章)。

  3.技术部分(详见第三章)。

  4.投标人应准备响应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电子文件一份(包含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 报价的方式。总价里包含所有一切相关费用。

  2.本项目预算控制上限价为:¥72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响应性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上限价的作废标处理。具体结算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3.报价应是本询比采购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4.投标人应填写比选报价文件的报价部分。

  5.投标人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不需要提交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

  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其他部分装订方式投标人自定,但响应文件应不可拆卸。

  2.响应文件做密封处理,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签收。

  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的响应文件。如响应文件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应于询比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1逾期送达的;

  2.2未按照要求密封的;

  2.3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2.4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八、评审流程

  1.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详见第二章询比须知“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比评审小组可取消其评审资格:

  2.1 响应文件包括的资料不完整;

  2.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3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 响应文件没有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5 响应文件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但响应文件中未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2.6 投标人在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投标书,而未确定哪个是有效的;

  2.7 投标人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个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的;

  2.8 响应性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控制上限价的;

  2.9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直至向中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评审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投标方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询比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标准。

  7.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评审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的为第三中选候选人,最后的中选结果由采购人上会通过后生效。

  8.采购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保留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询比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方承担任何责任。

  9.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依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需求方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或重新询比采购。

  九、合同授予

  1.中选人应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求方签订合同。

  2.询比采购文件、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